关于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等3家水利行业节水机关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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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按照《湖北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实施方案》(鄂水利函〔2019〕142 号)要求,曾都区、随县和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积极开展了节水机关建设,经各单位自查申报,2020年12月17日,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专家组对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等3家水利机关进行了验收,经评估,认为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达到《湖北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要求,拟同意通过验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722-3328661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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