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及项目安排计划
一、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额度
2021年,上三级下达到康平县的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7865.98万元,其中中央922万元、省级2041万元、市级4902.98万元;县本级投入1000万元,共计8865.98万元。
二、资金的使用方向及重点
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 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 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 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 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监测预警工 作经费通过各级部门预算安排。
2.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 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 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 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 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 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3.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 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 达国有林场发展。
(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三、项目和资金安排
2021年,在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防贫致贫动态检测帮扶机制,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核心,主要实施九类扶贫项目:
一是实施精准到户产业扶贫项目
扶持对象:扶持全县年人均收入在6600元左右的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扶持标准:按贫困户实际发展项目进行补助。
对符合标准的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种养殖产业、林果业、家庭手工业、小作坊、小买卖等,根据产业规模给予扶持。
到户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300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各乡镇,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5月—11月。
二是实施资产收益项目。按照《辽宁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 ***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7〕41号)和《康平县2019年关于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防止返贫致贫为目标,以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项目为平台,结合全县统筹发展实际情况,与相关企业合作,通过建设产业基础设施、购买加工设备等方式,租赁给企业使用,租金作为收益,带动全县已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防贫致贫,建立长效机制。
项目确定和资金使用:资产收益项目的选择,要符合当地实际、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项目。资金主要采购生产加工设备,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
收益分配:全县统筹安排收益资金,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差异化分配,制定收益分配制度。收益主要用于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因户施策,保障自主创收能力弱、特别是失能弱能的贫困户在项目持续期内拥有稳定的收益。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6627.6096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康平县牧康农牧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6月—12月。
三是实施危房翻建改造项目。
全面完成边缘易致贫户D级危房翻建,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排查的贫困户D级危房翻建23户。
危房改造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需资金126.5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康平县住建局,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年6月—10月。
四是实施雨露计划项目。
对全县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
雨露计划项目计划使用资金30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各乡镇,项目周期为2021年9月—11月。
五是实施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对全县已脱贫户2019年度的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按银行基准利率予以贴息。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2.76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各乡镇,项目周期为2021年3月—9月。
六是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对全县已脱贫人口参加2021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每人360元。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计划使用资金278.186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周期为2020年11月—2021年12月。
七是精准防贫保险项目。
对全县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参保防贫保险,每人保费190元,主要对因病、因灾、因学等导致人均收入较低、支出较大,易出现返贫或致贫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付,目的是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防贫保险计划使用资金240.084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承保保险公司,项目周期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
八是公益岗位补助项目。
对全县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外出务工难、身体条件相对一般劳动力较弱的群体,在本乡镇村屯就近务工,主要安排村屯道路、公共设施等保洁员,给予工资性补助,另每人参保人身以外伤害保险,增加家庭收入。公益岗位补助项目计划使用资金200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各乡镇,项目周期为2021年7月—2022年12月。
九是实施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对全县各乡镇、村屯的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需求,选择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计划使用资金922万元。项目监管主体为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实施责任主体为张强镇人民政府、郝官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周期为2021年6月—2021年11月。
项目管理费128.840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委托业务以及项目库建设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康平县乡村振兴局(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