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06年,冷水镇原民政办主任袁召科,在拨付郭刘村扶贫配套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钱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柴湖镇卫生院截留“三支一扶”专项经费,用于卫生院日常办公开支。该镇原卫生院院长张迁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7月,钟祥市纪委连同其他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5年10月,文集镇移民办主任周平,利用职务便利,用已经完工的通组公路建设项目重新申报项目资金,用于支付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欠款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移民局项目及人口管理科科长谭守鸿,明知项目违规申报却未制止,并在验收清单上签字,使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6年8月,丰乐镇前锋村因低保评定存在问题被通报后,前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启春未按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仍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再次申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丰乐镇民政办负责人张清芝,在重新审核该村资料时未认真把关,导致整改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7年1月,胡集镇133户农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该镇城建办未及时申请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城建办主任陈泉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城建干事孙启荣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2017年1月,九里乡14户农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该乡城建服务中心未及时申请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原城建服务中心主任刘晓明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8月,钟祥市纪委连同其他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7、2014年10月,长寿镇黄坡村无职党员李元兵,违规申报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