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目前,兴业县正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县将在2019年9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据了解,兴业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准备阶段在2018年10月中旬前完成,2018年10月至12月底为全面实施阶段。由各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逐项清理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认资产所有权,调整处理会计账务,健全管理制度,重点要抓好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等6个环节的工作。
据悉,截止目前,兴业县根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32号)和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01号)要求,制定了《兴业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兴业县农村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成立了领导小组。县、镇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及工作培训会,部分镇、村已开展集体资产清查。预计11月底完成全县镇、村、组集体资产清查,12月可以数据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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