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气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荆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荆法办通〔2020〕6号),现将我局2020年度气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气象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气象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人员及分工调整情况,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局党组坚持将气象法治建设列入市局党组工作议程,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听取气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年度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将气象法治建设纳入各县(市)气象局、局直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年度目标任务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与气象业务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三是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是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局领导班子坚持法治宣讲培训与廉政党课相结合,全年共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公职人员政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3期。五是依法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3月6日组织防雷中心完成了对荆门市一医、二医、中医院荆门三家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的防雷安全检测,扎实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值守工作,保证了疫情防控和气象服务两不误、两促进。
(二)落实“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细则,积极推进“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执法程序化、文书规范化、处罚透明化、往来书面化;对防雷重点单位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坚持2名以上执法人员同行,亮证执法,按规范要求制作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检查情况表、整改通知书等执法记录文书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之内网上公开。二是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对于执法过程记录的资料严格依法依规保存。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荆门市气象部门重大气象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对气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目的、机构、程序、时限、内容、材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2020年,我局没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例。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认真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上报了评查情况报告和案卷目录。五是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参与执法的人员,均持有湖北省行政执法证,认真做好2020年度新增执法人员执法换证考试工作,我局参考4人全部通过执法换证考试。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和安排,完成了年度规范性文件的理清工作。
(三)深入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3.0系统的事项认领和发布。共认领并发布依申请事项4条,依职权事项35条。二是简化办理程序。4条依申请事项全部可网上办理,全年共办理气象行政审批事项12件,其中防雷设计审核6件,防雷竣工验收6件,所有事项均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结,办结及时率和办结率均达100%。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实施防范化解防雷、施放气球安全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加强气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单位防雷安全监管和施放气球活动安全监管。2020年共开展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6次24家,与东宝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一次,开展市县一体联会执法检查一次,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无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四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对气象服务合同、基建项目建设合同等2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党组会集体讨论。五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法律顾问聘请工作,与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决策咨询的把关、普法培训教育、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开展普法宣传,推进全民守法。2020年,我局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扎实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气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周宣传活动,制定了方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宪法宣传周公益宣传片,开展了宪法专题讲座。开展了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平台,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农村宣传活动。通过“荆门天气”公众微信公众号、“荆门气象”微信朋友圈、“观云测天”QQ群等多个平台,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邀请荆门民法典讲师团专家开展民法典专题知识讲座,邀请省气象局法律专家开展气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与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有力推进了气象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2020年气象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改革,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 的原则,结合气象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气象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五是全面推进部门“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