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浩元环保利用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物料收集回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湖北浩元环保利用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物料收集回收项目
2、建设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五组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湖北浩元环保利用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投资200万元建设,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五组。本项目主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贮存,兼顾其它含铅废物(铅酸蓄电池回收产生的废渣、铅酸污泥)的回收贮存,项目仅对进场的废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物进行分类堆放,不涉及运输过程,不实施拆解及后续深加工,经分类后的废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出售给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理。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和其它含铅废物的最大存储量分别约为7.5吨和1.5吨,年储存量分别为1.5万吨和0.3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的基本合理,对主导风向下风向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均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之二级标准内,按拟定的平面布置方案可行。
(2)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可行性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源强和和排放方式情况下不仅能满足达标排放、可确保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同时,排气筒参数设置也是合理、可行的。
(3)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
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也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无工业废水排放,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接管要求。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粉尘、灰尘、废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噪声对厂界以外环境影响很小,厂界昼、夜间噪声级均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值内。
5、环境风险评价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废液泄漏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理措施后,可以将本项目的风险降到较低的水平,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铅酸蓄电池仓库内空气收维持在负压状态,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接管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般固废有粉尘、灰尘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项目设置垃圾桶若干,定期由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废抹布手套属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固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和废气治理过程的风机噪声。为减少噪声污染,设计中尽量选择噪声在60~70dB(A)的设备,对风机设置独立设备间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加强绿化,设置声屏障,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及运输时间。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本项目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废液泄漏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理措施后,可以将本项目的风险降到较低的水平,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北浩元环保利用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物料收集回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适宜项目建设。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拟定和本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护距离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电话或E-mail联系,由电子邮件的形式索取简本及补充信息。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6号综合环保办公大楼8楼
3、证书编号:国环评甲字第A3607号
4、联系人:付志强
5、联系电话:139****0321
6、E-mail:359291911@qq.com
7、邮编:71005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建设项目是否了解?
2、您的住处或工作学习场所距该建设项目的大致距离?
3、您对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4、如若不满意,您认为该建设项目拟建地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5、您认为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何?
6、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那个方面?
7、您认为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8、您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所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具体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