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港闸胜阳港闸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明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晰管理职责,保障我市防洪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胜阳港泵站和上港闸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告。
一、划定标准
《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方案》规定:5.水闸、泵站等建筑物管理范围为,水闸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为大型水闸上、下游单侧不大于300米,左右两侧单侧不大于100米;中型水闸上、下游单侧不大于150米,左右两侧单侧不大于40米;小型水闸上、下游单侧不大于100米,左右两侧单侧不大于30米。
二、划界范围
(一)胜阳港泵站
本次划界范围包括胜阳港泵站厂区,以及3个入江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左右两侧单侧和外延1米,出口外延10米。总划定面积16241.32平方米。
(二)上港闸
本次划界范围包括从进水口到出水口,水闸建筑和排水管道左右两侧单侧和外延1米,进口和出口外延10米。总划定面积930.38平方米。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