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基本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1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2018年我市被财政部、民政部批准为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该局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医养融合、电(运营商)店(服务商)结合、多方共赢、持续发展”的改革思路,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系统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基本建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改革试点期间,我市在争取到中央财政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基础上,整合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点投入4000万元资金到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改革核心项目中。
在处理民生保障问题上,每年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5万余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资金3000多万元。每年为约1500名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资金补贴160万元。
市财政局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以发放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开展养老服务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给予5—8万元建设补贴,每年给予2—5万元运营补贴;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给予一次性3—5万元建设补贴,每年给予1—5万元运营补贴,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得以健康可持续运行,全市已打造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或社会组织3家。据统计,2021年,全市实现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18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630处,建成示范性社会化运营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42家,培育规模化养老服务市场主体3家,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2个,共建成养老总床位达到1.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40张。
我市计划以鄂东医养集团所属二、四、五医院为依托,在全市5个城区各建立不少于一家医养结合疗养院,并在全市打造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区域全覆盖、服务项目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陆文博 徐志凯 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