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次会议(图)
本网讯 3月2日,受自治县委书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吉雄委托,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田大甲主持召开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武先、李晓英、田国亮、向紫玉、周宏伟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祖红及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赞雄、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长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自治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自治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草案)、自治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自治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严宁、李进等同志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举行了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田大甲主持并监誓。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英,委员向黎明、何运嵩、章玉莲、章富高(以姓名笔画为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李钦等面向国徽,领誓人李晓英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左手持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郑重宣誓。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职县级干部向松林、刘春阳,自治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