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人遗址入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本网讯 近日,***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47处),长阳人遗址赫然在列。
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公布了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上本次公布的第七批,我国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5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
长阳人遗址的发现,可追溯到清同治年间的《长阳县志》记载, 1956年9月至1957年2月省、市、县文化部门三次派人调查。1956年10月长阳县人民委员会印发了保护古文物、化石的布告张贴全县,并发出禁止采挖收购龙骨的通知。1956年11月,由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57年2---3月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贾兰坡、翟人杰、黄万波等5人会同省文化局徐松俊、县文化部门龚发达等同志进行调查、发掘,出土一枚左下第二臼齿人类化石及大熊猫、东方剑齿象等40多种哺乳动物化石。
长阳人遗址的发现,对于我国考古学、古人类学具有重要价值。长阳人及其伴生的哺乳动物化石,为熊猫剑齿象动物群增加了新的种属,同时给人类本身的分布与演化提供了新的资料。对于第四纪地质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长阳人化石及其动物群的发现,解决了长江各阶地形成的时代问题,提供了洞穴阶梯的对比资料,为南方的地层划分提供了依据。
长阳人遗址成为国保后,县文物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经济发展的关系,使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积极力量,推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