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口镇林业站成功解救两只猕猴放归大自然
本网讯(通讯员 郑光宏、别兆荣)3月28日,峡口镇林业站在县森林公安局和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放归于黄家河大自然。
笔者在峡口镇黄家河村民陈先生家中看到,一只用一条铁链拴着的猴子,怀里还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猴子,毛呈棕黄色,体长约60厘米,右前爪被铁夹夹断,看到有人接近不时发出嘶吼声。
据陈先生介绍,2个月前,这只母猴子闯进了他家菜田里被他用铁猫子捕获,准备放家中驯养,喂了近3月,得知猴子是保护动物,不能随便驯养,但又不知道如何处置。
3月25日,陈先生便来到峡口镇林业站自首,接受处理。林业站负责人对其做法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迅速将此案上报到县森林公安局和野生动物保护站请求处置。当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电话后,迅速组织警力来到黄家河村农户家中进行搜捕,经仔细辨认,这是两只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3月28日上午县森林公安局会同野生动物保护站在峡口林业站负责人的指引下,一行8人来到农户陈先生家中将其猕猴装进口袋,带到一处水源充足、远离村户的深林中,放归大自然;随后对峡口镇黄家河村民陈先生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据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彭泽洪介绍,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禁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严格禁止用土***、铁夹、电网捕捉猕猴、黑熊、鸟类等一切野生动物,希望广大的群众积极向林业部门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