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古夫镇麦仓咸水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兴山县古夫镇麦仓、咸水村安全饮水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及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村级自筹资金。兴山县古夫镇麦仓、咸水村委会为招标人,
二、招标内容:
按设计图纸施工:麦仓部分,新建取水口4座、取水池5口、蓄水池5口、粗慢滤池3套,安埋引、配水管道约13000米;咸水村部分,新建取水口7座,蓄水池4口,维修蓄水池1口,安埋引、配水管道35200米,管道熔接、入户管表熔接及工程试运行成功。
三、具有建筑、市政、水利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四、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资格审查的条件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于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山县古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上午8: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兴山县古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间20313年10月28上午9::00,开标地点古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
八、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一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金。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兴山县财政局古夫财政所,账号:8201***********82),否则招标人将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九、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兴山县古夫镇麦仓村民委员会
兴山县古夫镇咸水村民委员会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聂志勇 189****2928
陈世斌 138****8686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