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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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降低火灾危害,增强全市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印发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泰安市高新区东天门大街3号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科,邮编:271000,并在信函上注明,“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taianxffhc@163.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0538-812908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
***:《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docx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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