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39高新区整改方案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住建部门对扬尘监管执法不力,2015-2017年对工地扬尘违法行为仅实施处罚2次,处罚金额20万元。督察组在8个县(市、区)的608个在建工地中随机抽查10个工地,发现均未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普遍存在抑尘措施不到位、渣土覆盖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杜绝抑尘措施不到位、渣土覆盖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到位等现象发生。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高标准、严要求、重处罚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全面实现施工工地黄土不见天、泥土不上路、工地不起尘。
2、督办新开工地编制《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施工工地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识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3、全面推行"红黄绿"榜管理制度和严管重罚制度,督促市区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工地扬尘治理手册》要求抓好落实。
4、加强日夜巡查,对扬尘治理问题工地坚决曝光、处罚。
四、整改效果
1、加大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的监管,要求一律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实行挂牌管理办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工地,一律要求整改到位。
2、对全区在建工程实行"红黄绿"挂牌制度,每周一报,先后对14个不符合扬尘治理要求的工地严格督办整改落实。
3、采取夜间值班巡查制,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夜间巡查督办,凡不按标准规范落实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拒不停工的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1日-11月27日。
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755673。
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