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2020年8月28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通知,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工业一路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31日,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青山区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工业一路分店进行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8月28日在对其中检测食品名称为“黄油华夫(牛奶味)(糕点)”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2020LPJ-00502号)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食品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店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鉴于该店提供了所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进货单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黄油华夫(牛奶味)(糕点)“菌落总数”超标原因可能为食品生产或运输途中卫生状况不达标所致。整改措施:1、规范供应商管理,收集检测报告。2、严格验收环节,从外观、感官上验收食材,不合格拒收。3、要求物流企业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管理。4、加强门店店堂内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