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襄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73
襄州区湖北裕和东商贸有限公司四季青物流园旁空地露天堆存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襄城区“富春山居”开发项目旁、樊城区柿铺办事处白湾地段蒙华铁路桥下露天堆存大量的建筑垃圾和渣土。
二、整改目标
清除暴露垃圾,落实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及时清除堤防工程权属范围内暴露垃圾;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倾倒垃圾违法行为;通过河湖长制,督促沿江各级河长加强巡河,落实巡查保洁力量、措施,切实开展“清四乱”行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二)2018年10月31日前,清理“富春山居”开发项目旁露天堆存的建筑垃圾和渣土。加大对市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力度,并强化检查督办,对检查发现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滞留现象,及时督办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清理整改。(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襄城经济开发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 2018年7月以来,区水利局严格按照“清四乱”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河库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定期整改销号;对涉河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发送巡河提醒函,要求各级河湖长严格巡河。为杜绝“四乱”问题反弹,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不定期到各河库巡查,同时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大力整治人居环境,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抓好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二)区城管局督查专班人员不定期巡查,目前,富春山居项目周边环境卫生情况良好,无建筑垃圾和渣土乱堆放情况。下一步襄城区城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责任到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同时,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由环卫工人每日对人行道、路沿石、背街小巷卫生死角进行保洁,发现暴露垃圾及时清理;定期对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擦拭,保持干净整洁,同时督查专班人员定期对路面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相关城维公司进行整改,并纳入城市管理检查考核通报。
严格落实“门前三保”制度,加大对“门前三保”的督办检查,要求各责任商家、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三保”责任制,保障门前三保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良好;
加大对在建工地规范化管理。要求渣土车辆出入工地时,检查运输车辆车况、装载、保洁情况,避免出现砂、石子飞扬撒漏造成路面污染。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安排夜班执法人员,对工地运输线路飞扬撒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没达标的工地坚决予以停工。
建筑垃圾处理方面,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文件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襄城区城管局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的监管,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名录管理,严格按照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进行全程监控。乡镇建筑垃圾,由城管局环卫办责成当地乡镇办事处对堆放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建筑垃圾集中运入市政集团所属的尹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处置。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 11 月 22 日-2019年 11 月 28 日,共7天)向襄城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责任人:张运忠 电话:3557370
联系人:果秀莲 电话:3555197
襄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