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诚信等级
黄州人社函〔2021〕3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暨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暨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在黄州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州工业园管委会的区属、异地注册登记的外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上单位统称“用人单位”)。
二、诚信等级评价暨书面审查时间
2021年4月30日至10月30日。
三、书面审查工作
本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书面审查。一是按照***关于开展“双随机” 检查要求,采取随机抽检办法对部分用人单位实行现场书面审查; 二是对审查未通过或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指导;(现场书面审查服务指南见***)
(二)书面审查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
9.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由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的规定,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相关记录,每年评价一次,采取计分定级和直接定级方式,将诚信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用人单位连续两年达到A级且在其他领域未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经用人单位主动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布。
五、相关要求
1.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2020年度劳动用工情况,按照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报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送审表》等相关材料。
2.书面审查工作将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的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及投诉举报案件等情况相结合,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在进行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3.用人单位未按通知要求进行书面审查、审查未通过又不及时补报,以及诚信等级评价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在评先、评优、上市及外省工程招投标等原因需出具守法证明时予以重点审核。同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责令限期参加仍逾期拒不参加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用人单位相关劳动用工保障情况进行审计。
4.书面审查、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和行政处理处罚情况将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依法向社会公布。
联系方式:黄冈市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三路18号
电 话:0713-8357601
邮 箱:hz8357601@163.com
***:1.现场书面审查服务指南.docx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送审表.doc
3.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职工基本信息表.xls
4.信用承诺书.docx
黄冈市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