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两官履职评议的公布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两官”履职评议的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请求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现将接受履职评议的“两官”公布如下: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1 | 史建平 | 县人民法院 | 副院长,一级法官 |
2 | 周学华 | 县人民法院 | 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
3 | 颜 敏 | 县人民法院 |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 |
4 | 孟平山 | 县人民法院 | 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
5 | 王飞虎 | 县人民法院 | 执行局副局长,二级法官 |
6 | 廖 勇 | 县人民检察院 |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
7 | 刘方弘 | 县人民检察院 |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
8 | 费勇光 | 县人民检察院 | 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
9 | 李小波 | 县人民检察院 | 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
欢迎广大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9名同志依法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8月30日
联系电话:0731-26222251
电子邮箱:467386668@qq.com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