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具体部署,积极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全力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征程。现报告如下: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县加大“放”的力度。编制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保留权力事项6633项。取消县级行政许可事项37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04项。投资审批事项数量较前5年减少3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增强“管”的效率。按照省市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全县24个部门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共认领监管事项896项,编制896项检查实施清单。督促相关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目前全县共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12253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00人,27个部门随机抽查事项243项,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提升“服”的成效。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12家牵头部门、38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责任清单、实施路径和完成时序。行政权力的精简和规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20年达到66913户,与2015年相比增长了近1.3倍。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县着力帮助企业***投资限制障碍,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出台《宝应县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度任务分解表》,围绕56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实施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政务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指导的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统一制作行政指导建议书、劝告书、提示书、警示书、纠错书、回访书和辅导书等七类行政指导法律文书,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积极能动、柔性灵活的特点和作用,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各部门围绕省、市《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了8份文件。
(三)落实“三整合”改革。我县积极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改革要求,围绕“全覆盖、全方位、抓运行、重实效”,积极推动“三整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出台《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宝应县实行镇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和《宝应县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围绕“统一精准赋权、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运行规范、统一工作装备、统一督查考核”,加强对各镇督促指导,以“三整合”改革为契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全面加强制规管理。我县紧紧围绕评估论证、征求意见、集体审议,把好文件制定规范化;紧紧围绕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建议审查,把好文件内容合法化;紧紧围绕动态清理、日常巡查和督查考核,把好文件监管常态化。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与后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工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经评估决定修订2件,保留2件。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野生动物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开展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废止12件,修订16件,保留18件,完成文件上传省备案审查平台工作。
(二)落实重大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面提高公众参与度,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规划、电动车佩戴头盔、文明城市创建和消费者满意度等工作的民意调查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制度,积极公开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决策依据、决策程序落实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评估工作,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连淮扬镇宝应高铁站综合枢纽PPP项目等项目,开展了社会风险稳定、公共安全评估工作、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积极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把控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做到有件必审。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人才库换届和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引入优胜劣汰机制,调整人才库组成人员。通过发放服务评价表、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调查全县46个党政部门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建议,考察各法律顾问服务情况。结合服务质量及顾问单位服务需求,调整法律顾问人才库和服务单位,为党政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律服务事项794项。
三、围绕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部门内部和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进一步明确和加强部门的执法职责,建立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文体广旅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延伸综合执法改革触角,按照“统一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格式文书、统一赋权事项裁量基准、统一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一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要求,下沉执法权限,组建基层综合执法机构。
(二)“三项制度”全覆盖。按照省、市要求,及时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督察活动,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案卷抽查“三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察。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决定等事项。组织新办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完成执法人员清理和证件注册注销工作。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音像记录。各镇、城管局、公安局等单位做到每名执法人员都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在实处。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裁量条款开展清理活动,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并向县政府备案后重新公布。制发规范自由裁量基准运用的风险提示,减少行政执法争议。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全县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均达到高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一般行政执法案件均开展了合法性审核。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机构均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开展了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培训活动。
(三)发挥“两法衔接”效能。召开全县“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单位就工作推进经验及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确保“两法衔接”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共移送“两法衔接”案件51件,其中公安机关初查3件,立案侦办20件,立案率41.7%;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件,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围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向县人大报告政府履职情况,主动接受询问和质询。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建议207件,政协提案198件,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邀请特邀行执法监督员参加房屋征收、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执法案件讨论等活动。
(二)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进一步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依法及时处理、落实司法建议,积极并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出台《关于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工作总体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县镇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确保全县政务公开管理水平优质高效。实施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期改版,科学设置栏目分布,突出展示重点公开内容及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搜索逻辑,注重实现公开政府信息的检索便利性。按照国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及时对县政府法定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剔除冗余事项,整理发布19项法定公开目录。截至目前,县政府主网站各项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9483条,新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专栏,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配套解读信息282条。依法办理45件信息公开申请。办理“12345”政务热线事项4.97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综合满意率98.9%。
五、围绕维护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强化复议应诉工作。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数量攀升、新类型涌现、矛盾纠纷激烈等态势,我县复议案件审理坚持复议为民、公开透明、注重调解(和解)的原则,依法规范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最优化解决矛盾纠纷,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截至12月31日,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受理案件已办结37件(包括上年结转1件),维持18件,驳回2件,撤销1件,撤回终止16件,综合案件纠错率为45.9%。截至12月31日,高邮法院、扬州中院共审结以县政府、镇政府、县行政执法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0件,败诉3件,占比6%,与2016-2019年相比,今年败诉案件数为历年最低。
(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社会维稳工作,积极调配力量,适时调整调解方式,坚持依法调解,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行政调解各项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处矛盾纠纷。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督查,研究制定量化考核,督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3600余件,结案率100%,成功率60%。
(三)加强非诉纠纷化解。着力打造多元化解工作体系,通过引导实施简繁分流,支持涉法涉诉民事案件经友好协商途径获得解决,不断巩固发挥枢纽作用,委托调解、远程调解的效果充分彰显。打造区域非诉服务网络,依托诉调对接工作室基础架构,全面推进非诉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涉疫情纠纷的专项排查行动,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与协调化解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高站位,快融入,准调度,强服务的标准。今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6轮次,预防纠纷358起,化解矛盾纠纷20161起,成功率99.8%。
六、围绕全面提升法治能力,夯实法治政府组织保障。
(一)抓牢“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必学法制度,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今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7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3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讨论《宝应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压实“普通多数”。坚持抓住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环节,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和旁听庭审等活动。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落实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常规开展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坚持将“述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加强全县各级干部学习培训,举办了《宪法》法治报告会、“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等法治讲座,全县300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和学法考试。
(三)服务“最大多数”。围绕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等方面,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生态环境保护、保护野生动物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按照“一地一品牌、一类多亮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人文地理环境特色和地域特点,分步实施“一村(社区)一法治公园工程”和“法治文化精品小镇”,服务好全县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法治政府建设网络体系不够完善,人员配置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人才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全面,人员法治素质与日益提高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镇(区)、部门之间依法行政工作不够平衡,非重点领域执法部门重视程度与日益提升的工作目标不相适应。下一步,我县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新目标,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全面加强各镇(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配备,二是全面构建备案审查事前监督、执法监督事中监督、复议应诉事后监督三位一体“大监督”格局,三是全面提升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
专此报告。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189****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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