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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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5日发表
关于刘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宝应县城市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俊为宝应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1年。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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