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批海南省创业导师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加强我省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创业导师库,集聚优质共享的导师资源,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现公开面向社会征集第三批“海南省创业导师”: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熟悉国家及我省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四)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五)热心公益,能积极配合与参加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完成指导工作。
二、选聘范围
(一)熟悉创业帮扶政策、有意愿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教学、研究,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
(三)具备技师以上技术等级的企事业单位技能型人才;
(四)经省级、市(县)及政府部门上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园、孵化基地的主要负责人;
(五)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员;
(六)自主开办企业3年以上,并保持一定利润增长的成功创业人士;
(七)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三、导师职责
(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积极向各级创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各类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宣讲与帮扶活动;
(三)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担任海南省创业大赛评委;
(五)积极参与其他公益性创业创新服务。
四、选聘程序
(一)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海南省创业导师申请表》(***),并附相关资质、荣誉等材料,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
(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聘用创业导师并颁发聘任证书。
海南省创业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
联系人:唐甸辉、蒙思奋
联系电话:65303502、65311034(传真)、139****8192
电子邮箱:hnjyjrcc@163.com
***:海南省创业导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