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颁发牌匾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20]22号)要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2月23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为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颁发牌匾。全区共创建17家小作坊示范店。其中,4家为熟食加工生产小作坊。希望获得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经营单位,继续全面提升诚信管理和运营水平,重视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区营造诚信守法、文明健康的营商环境。
小作坊经营者表示,能被评为“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感到非常自豪,要从自己做起,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在创建活动中,经营者及消费者充分认识到,创建“示范店”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市场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生产流通及农产品科 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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