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社局三举措扎实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为切实维护一线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黔东南州积极创新机制,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1-6月,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共74个,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73个,参保率为78.65%。2017年1月1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共206个,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189个,参保率为91.75%。
完善政策,优化办理流程。一是合理调整缴费比例。新建工程项目,实行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缴费比例由原2‰下降为1‰;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总承包单位以2‰比例代缴工伤保险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推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建立便捷的动态实名报备方式,包括24小时网上报备、传真、邮件等,实现与贵州省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和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解决由于工地人员流动大,用工管理难和工伤认定难等问题。三是开辟参保“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设立咨询服务窗口,采取***服务等方式,优先为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出具参保证明。同时缩短工伤认定时间,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优先安排鉴定。上半年,全州开展劳动能力鉴定122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538人1731万元。
部门联动,督促落实参保。一是建立社保、监察、仲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包保,把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与每季度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专项行动、劳动保障日常巡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工伤保险稽核。二是建立部门联动督查机制。采取不定期联动督查的方式,由人社部门牵头,住建、水务、交通、安监、工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州16个县(市)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从6月1日起,各县(市)社保经办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对不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督促用工单位积极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广泛宣传,提高参保意识。一是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项目工地进行宣传。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讲解工伤保险政策,讲清工伤保险的强制性和重要意义,确保劳动者了解政策、增强维权意识。目前,共实地走访用人单位150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份。二是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6月16日全州同步启动了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经办流程以及工伤预防、救治、康复、赔付等方面的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余种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00余人次。三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局有关工伤保险业务人员会谈,讨论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措施,明确各县市统计建筑项目情况,要求建筑项目到县市人社部门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建筑单位参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