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高区服务业管理处,经(临港)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旅游局、省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贺年会活动
2016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大供给侧改革和大力发展生活型服务业的大背景下开展的,各单位要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更加广泛地组织旅游企业和社会参与贺年会,为广大游客和群众供应更加丰富多彩的节日旅游产品。一是做好活动安排。着力办好迎第一缕曙光、迎新年倒计时、春节庙会等各类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旅游活动;在春节节点策划“祈福迎新”活动,围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游客对传统“年味”的期盼,深入挖掘民俗文化,发动市、镇、村组合串联,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时代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浓郁的“过大年”民俗文化旅游活动;在元宵节节点举办民俗狂欢活动。以“闹元宵”为主题,利用各地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举办新春灯会、焰火晚会、秧歌会、山会、庙会等民俗狂欢活动。二是全面提升“贺年游、贺年礼、贺年宴、贺年乐、贺年福”五大旅游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本地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场所,打造游客喜闻乐见的旅游产品。三是培育冬季旅游新业态。整合创新温泉滑雪、葡萄酒庄、修学养心、中医健康中心、文化旅游演艺、乡村旅游等资源,策划打造一批适宜节日休闲特色旅游产品,引导游客消费新需求、拓展旅游消费新领域、繁荣年节旅游大市场。各单位的贺年会活动要及时上报市旅游局。四是精心营造贺年会活动氛围。各星级酒店、餐馆、旅游景区要把美陈装饰设计作为节日营销的重要措施,增加贺年会的标志、吉祥物等元素,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要推出一系列利民惠民措施,重点支持旅行社围绕市场新需求研发和推介贺年会产品,加强与景区、饭店合作,做火节日旅游市场,形成消费热点,鼓励景区推出打折优惠等活动。
二、高度重视旅游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好假日旅游安全检查。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及大型游乐设施和节日人流集中场所的检查督查,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旅游交通的动态监管和检查。积极配合开展涉及旅游的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行业领域以及旅游节庆活动人员集聚区等关键风险节点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强化对旅行社包车等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三是提升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方式,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信息,引导游客理性出行。旅游景区点和旅游活动举办地要科学测算游客最大承载量。针对可能出现的游客高峰,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分流限流准备,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四是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涉旅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责任主管部门反映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严格加强市场监管
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旅游法》,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打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导游司机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落实假日旅游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提前公布节日旅游投诉电话,保证信息沟通联络畅通,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大力倡导文明旅游
旅行社要坚持规范经营,认真落实团队行程、等级标准、服务项目等合同要求。星级饭店要重点做好客房、餐饮服务,努力营造卫生、方便、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旅游景区要抓好游览、咨询、购物、餐饮等配套服务,旅游高峰时段要有调控分流措施,确保服务质量。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努力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要督促旅行社利用行前说明会做好文明旅游提示工作,加强导游、领队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要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依法执行对不文明旅游者的追责制度;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出行提示,积极开展旅游志愿服务,为游客来威旅游提供便利。
五、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各旅游部门加强假日旅游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加强旅游调查和信息报送,深入一线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好“贺年会”产品打造、活动宣传、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节日期间,各旅游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旅游主管部门要完成以下工作:1. 落实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 结合实际,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做好旅游旅游安全工作,有重点地进行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3. 2月4日前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一并传真报威海市旅游局;4. 各旅游主管部门于2月7日至2月13日,每天14:30前通过传真上报本市当日旅游工作动态的简报;5. 各旅游主管部门要于2月13日11:00前将假日期间旅游综合情况报市旅游局。
威海市旅游局办公室(假日期间总值班室)
电话:0631-5313343;
传真:0631-5313194;
投诉电话:0631-5315555;
咨询电话:0631-5312301;
邮箱:wh5313343@163.com。
威海市旅游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