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这些地方3月1日起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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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1日发表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浙江省自2022年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该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实行。
金华主要涉及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和椒江流域。具体包括:衢江、兰江、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永康江、浦阳江、壶源江、好溪、宣平溪、始丰溪。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以上水域中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通过110、12345(88900000)等举报电话对金华市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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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3:00: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