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6月9日、1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尧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副市长李海洋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4组,分赴庄河市、金普新区等8个区(市)、先导区进行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并对相关地区政府及其部门、当地企业开展问卷调查。
王启尧率第一检查组,在庄河市吴炉镇桥上村和英烈士村,对当地企业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情况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走进农家征求意见建议;在英那河入海断面和水源地,检查下游水环境治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在徐岭镇政府、东方湖湿地运动公园等点位,查看光伏车棚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等情况。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庄河市政府相关工作汇报。
检查组对市政府和庄河市、金普新区等地政府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实现更好发展。要将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下大力气治理解决好农村土壤污染、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大连。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海域精细化管理,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放入海。要从立法层面推动生态补偿等长效机制建立,推动建立碳交易核算体系,推动“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执法检查前,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林作动员讲话,有关专家作专题讲座。
来源: 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