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富山工业园区环评第二次公示
1. 园区规划概况
珠海市富山工业区是2003年1月经珠海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级工业开发区。随着珠海市经济的发展,珠海市政府决定将三村、富山和雷蛛片区合并统称为“广东珠海富山工业园区”。园区规划建设电子、机械、汽车零部件、造纸、配套电镀为主的产业基地。
富山工业园区总面积为1018.39公顷,以工业用地为主导用地类型,总面积为782.65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76.9%。富山工业园区共分为雷蛛北工业片、三村工业一片、三村工业二片和富山工业片等四个片区。
富山工业园区采取雨污水分流排放。亚太纸业自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尾水达标后直接排放黄茅海水域;富山工业区其他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量约为7.6万m3/d。
2. 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评价区的崖门水道、虎跳门水道和黄茅海水域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的要求。沙龙涌、江湾涌和荔山涌的各项水质指标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的要求。海水:黄茅海海水水质一般,部分站点的石油类和无机氮超标。地下水:工业园区附近区域地下水各项水质指标基本上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的要求。
评价区域的海域沉积物质量一般,但局部表层沉积物已受重金属锌和有机类的轻微污染。附近海域的海洋生物质量良好。
工业区所在区域大气中NOx、SO2和氯化氢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但颗粒物有一定程度的超标;附近区域土壤Zn有一定程度的超标,其它因子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工业区及周边环境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3. 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富山工业园区建成后,工业园区排放的SO2、HCL、烟尘和NOx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一般,叠加本底后,污染因子的浓度在关心点位处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在园区配套电镀产业企业盐酸雾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情况下,由于盐酸雾产生量不大,此情况下,下风向地面轴线最大浓度在叠加现状浓度后仍能达到评价标准。
(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在正常工况下,各预测方案结果表明工业园区所排放的重金属和氰化物在叠加本底值后仍能满足渔业水质标准要求,而一旦出现事故排放,这些物质将对黄茅海海域的水质和渔业资源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各预测方案结果表明工业园区所排放的COD在叠加本底值后仅有小面积海域超标,而一旦出现事故排放,大量有机污染物将进入黄茅海,引起水体中的COD浓度迅速增加,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较大(岸边排放为3.20581km2,离岸1km排放的面积为1.9744 km2)。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工业园区建成后边界各预测点及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没有超标现象,工业园区企业及运输车辆虽然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结论
本工业园区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将采取回收利用、委托处理、交由环卫部门等处理措施,危险固废将交由珠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处置,固体废弃物对当地环境影响很小。
4. 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配备脱硫装置,严格控制SO2的排放量;2)采用直接烧煤洁净技术和煤转化为洁净燃料技术;3)配备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实现高效率除尘;4)大力推行集中供热,一般中、小型企业不允许自备燃煤、燃油供热锅炉;5)园区内的电镀配套产业,对同类的挥发气体,将局部集气后引至废气处理装置中集中处理,如酸性挥发气体采用碱液吸收,碱性挥发气体采用酸液吸收,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各处理装置的废气排放口离地面不小于15米。
(2)水污染防治措施:1)对生产废水量大于300吨/日的企业,在污水排放口设置污水在线监测系统;2)园区目前已有企业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运营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自行进行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3)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园内各企业生产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并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接收标准时,才被允许进入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4)对配套电镀生产线的工艺废水进行分流分类收集,先把含氰废水、络合铜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分别进行预处理,然后再与一般清洗废水集中综合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5)纸业基地造纸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纸业基地内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国家及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后排入黄茅海水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设置绿化带,建立绿色声屏障;2)在主干道与居民区之间设一个缓冲距离,这些距离的设置尽量能与绿化措施相结合。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1)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和回收利用,不能收集利用的收集后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2)对危险废物专门收集、贮存,经当地环保部门登记、批准后,委托珠海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收集处置。3)对生活垃圾,先要加强管理,并实施分类收集投放,实现“资源化”、“减量化”;4)园区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拟作填埋处理;5)纸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送纸业基地自备电站燃烧;6)纸业基地热电站产生的锅炉渣灰全部实现综合利用,如用作建材和复合肥原料等。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东珠海富山工业园区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的产业政策,利用黄茅海水域的部分水环境容量和区域承载力,选址合理。只要采取总量控制与合适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与严格的环境管理,则广东珠海富山工业园区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联系电话和传真:(020)85538219;联系人:黄道建;e-mail:djhuang@scies.com.cn。
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2月25日止。
7. 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该工业园区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村庄的居民、水产养殖户、渔民及企业的职工等为主。
8.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2月1日,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园区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9. 富山工业园区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园区建设单位: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广东珠海斗门区珠峰大道荔山段北侧;邮编:519100;联系人:邓博文;电话:0756-5653302;传真:0756-565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