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案件整改情况信息公开(四)
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编号:X2SC202****70044。
举报案件内容: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芝良鸡蛋场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二、调查情况
2021年9月18日上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区长兰徐、副区长杨云同志亲自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芝良鸡蛋场”,位于史家镇侍郎村4社(行政区划调整前为龚家乡侍郎村5社,属于非禁养区),2015年9月建成投产,共有相邻两栋鸡舍,面积2400平方米,分属两个业主。其中一栋注册为内江市市中区芝良蛋鸡养殖场(以下简称芝良养殖场),法人代表余应芝(身份证号码5110211973****9124)。另一栋注册为内江市中区琼红养殖场(以下简称琼红养殖场),法人代表邱忠琼(身份证号码5101291977****7725)。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两栋鸡舍于2017年7月8日共同转包给黄玉隆(身份证号码:5110281973****591X),合并经营管理,对外以芝良养殖场名义经营。
养殖场鸡粪处理方式是通过生物罐式发酵机发酵处理,设计日处理能力10吨,现每天处理鲜鸡粪约6吨。养殖场每天自动清理鸡粪2次,鸡粪经自动清粪系统全部传输至干粪堆码场内生物罐式发酵机发酵处理后打包销往广西、贵阳等地,用做香蕉、果树的基础肥料,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经核查,芝良养殖场不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内。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行政审批情况
2015年6月30日,芝良养殖场、琼红养殖场分别办理了营业执照。2015年9月,芝良养殖场、琼红养殖场分别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日常监管情况
2021年5月24日,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芝良养殖场干粪堆码场蓬布损坏,责成芝良养殖场5天内对干粪堆码场用遮阳网进行全封闭,有机肥及时销售、加强消毒灭蝇防臭,芝良养殖场限期内完成整改。
2021年7月12日,内江市市级督查移交发现芝良养殖场“电机房内,柴油桶与发电机存放在一起,存在安全隐患”,市中区农业农村局立即责成养殖场将“柴油桶与发电机分开存放,并做好安全培训”,养殖场立即整改到位。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芝良鸡蛋场臭气熏天、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芝良鸡蛋场”由芝良养殖场和琼红养殖场组成,对外以芝良养殖场名义经营。芝良养殖场和琼红养殖场均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芝良养殖场目前存栏蛋鸡5.3382万只,未超过两栋鸡舍环评登记备案规模。
该养殖场采用全封闭式全自动化“H型”笼养蛋鸡生产工艺,每日约产生鸡粪6吨,鸡粪采用“全自动传送带式清粪工艺和立式发酵罐处理工艺”进行处理,配有日处理能力10吨的生物罐式发酵机(100立方米)1台,干粪堆码棚2000平方米,实现日产日清,处理后粪肥及时打包销售,粪肥销售台账齐全,少量清洗场内设施设备及圈舍的污水,进入300立方米的厌氧池处理后用于农业种植,消纳粪肥的种植土地11.7亩,粪污消纳台账齐全。
2021年9月18日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芝良养殖场厂界及干粪堆码场周边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未超标。但现场检查时,该场干粪堆码场内鸡粪传送带未封闭,生物罐式发酵机上料口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关闭严实,在下风口处有轻微异味,对外环境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臭气熏天,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三、整改措施
根据联合调查小组现场调查的情况和通过走访周边群众了解的情况,调查小组认为,该举报中涉及的“臭气熏天、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结合现场实际,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关于“内江市市中区史家镇芝良鸡蛋场臭气熏天、污染环境”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未超标,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责成芝良养殖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对鸡舍外鸡粪清运系统(鸡粪传输带),采取全封闭运输方式传送至生物罐式发酵机内,防止鸡粪在传送过程中因裸露而有臭味溢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加强日常管理,每日清理生物罐式发酵机上料口处鸡粪,并检查确认上料口挡板密闭性,防止臭味溢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3)定期进行全面消杀灭蝇除臭(每三天一次)并建立台账,每天及时清扫场内散落鸡粪至生物罐式发酵机进行处理(立行立改,长期坚持)。(4)对生物罐式发酵机和废气收集管道每三月进行检修,尤其是对喷淋系统、吸收试剂添加、除雾层等进行重点检修,并建立台账,确保发酵机正常运行(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史家镇人民政府督促芝良养殖场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长期坚持)。
史家镇人民政府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沟通,做好群众工作(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永安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信访案件验收组对该信访案件开展了现场验收。
(1)已对鸡舍外鸡粪清运系统(鸡粪传输带),采取全封闭运输方式传送至生物罐式发酵机内,防止鸡粪在传送过程中因裸露而有臭味溢出;(2)每日定期已对生物罐式发酵机上料口处鸡粪进行清理,并检查确认上料口挡板密闭性,防止臭味溢出;(3)已开展定期对厂区内外全面消杀灭蝇除臭,已建立台账;(4)已对生物罐式发酵机和废气收集管道进行了检修,尤其是对喷淋系统、吸收试剂添加、除雾层等进行重点检修,已建立台账,确保发酵机正常运行;(5)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史家镇人民政府已督促芝良养殖场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对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联合相关单位对其依法进行查处;(6)史家镇人民政府已加强政策宣传和沟通,已做好周边群众工作。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潘小东, 电话:186****7352
内江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