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现将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依法治区,以及财务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文件收发、综合性文稿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会组织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联络、亲清政商关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建议提案、12345工单的指导和协调,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金融发展科。承担辖区内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推进全区科技金融、文化金融、小微金融、普惠金融、农村金融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长江经济带、金融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发展、东西部合作、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拟定金融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和教育“双减”、预付卡等协调工作;协调处置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以及发展改革“放管服”,推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金融监管科。执行相关监管制度、监管规则,依照权限对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落实投融资企业注册登记变更事项会商机制,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落实权利事项清单等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金融稳定科。督促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承担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组织协调,以及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和社会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相关职能,落实平安江宁和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大攻坚”等相关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金融信息服务中心。推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发展,落实基金投资机构的审核备案工作;培育和推进企业上市、重组,以及拟上市及上市挂牌企业资金链风险处置工作;负责金融招商工作;负责推动金融服务、金融科技创新创业以及长三角(南京)科创金融中心运行与发展,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科室要主动担当作为,按照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其他相关责任未明确事宜,以领导交办落实为主。
南京市江宁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