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四期)
2022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 含羞草(江苏)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开心果(烘炒类)”处置情况(抽样单编号:XC2234***********57):
含羞草(江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烘炒类)”,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生产上述产品300袋,规格型号:180克/袋,已销售294袋,5袋用于出厂检验,1袋用于留样。货值金额8369.7元,违法所得1275.67元。已实施公告召回,召回131袋,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手部清洁不到位。
当事人生产涉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开心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后能够主动召回涉案产品,积极整改,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75.67元;2、处以罚款1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处字〔2022〕127号
2. 溧水区丰瑞超市店经营的“皇家曲奇(酥性饼干)”处置情况(抽样单编号:DC2232***********35):
溧水区丰瑞超市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徐州昌昊饼业食品厂生产的皇家曲奇(酥性饼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4.5kg,规格型号:散称,已销售4.5kg,进货价格15元/kg,销售价格19.5元/袋,货值金额87.75元。无库存。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到,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在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不严。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皇家曲奇(酥性饼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宁溧市监不处字〔2022〕20号。
3. 溧水区赵孝溧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皮皮虾”处置情况(抽样单编号:DC2232***********90GZ):
溧水区赵孝溧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4.5kg,规格型号:散称,已销售4.5kg,库存0kg。已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到,未召回原因:该产品为新鲜水产品,销售后短期内食用,检验报告送达时已无法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控制不当。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