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司法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济阳区司法局采取社区矫正“四加强”措施,不断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目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零报告”、随机抽查等制度,全方位、全时段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大排查”、“大走访”,做到见一次面、谈一次话,及时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以及面临的困难等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建设
利用济南市社区矫正监管系统,把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了实时定位、签到、人脸识别等监管信息化。同时,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群和社区矫正管理群提升矫正工作效率,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率达100%。今年以来,开展信息化核查和巡查4万余次。
三、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
建立健全全面检查、奖惩审核、调查评估等制度,组织各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分析会,总结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每季度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制定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四、加强社区矫正贴心服务
联合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困难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申请低保、困难救助、心理咨询等帮扶措施。对因生病无法按时前往办理矫正手续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服务。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身素质,增强社会就业能力,使其更好的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