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家庭病床服务动员会议
2月26日,我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召开“家庭病床服务”动员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我局常务副局长刘明及局务委员欧阳雪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委员陈瑞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陆建中出席会议,三个局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承办医疗机构负责人、各镇(街道)社保办事处负责人合共8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和我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解读了《顺德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实施意见(试行)》和《顺德区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刘明常务副局长向承办“家庭病床服务”的医院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他说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是响应区委、区政府便民惠民号召的具体行动,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有助于推进我区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第二,迅速部署,扎实推进。他指出家庭病床服务从3月1日正式实施,各医院要科学制定方案、抓好组织保障、明确建床适应症、加强宣传培训发动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第三,规范管理,确保工作实效。他要求各承办医院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定期检查、严控费用、强化沟通、强化监管,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家庭病床服务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的,集医疗护理、康复指导和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向属地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承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医生诊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经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正式建立家庭病床,患者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医生护士的***服务。目前,我区具备家庭病床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共14家,分别为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及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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