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顺征启公告〔2021〕1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勒流街道新安村范围内,涉及新启股份合作经济社(四组),面积0.937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按规划拟作为勒流街道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勒流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