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废水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废水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废水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废水系统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广成铝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南边C区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南边C区1号( E 112°55"44.3" N 23°17"26.3"),总投资10万元,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技改,项目员工及工作制度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氧化工序含镍废水经独立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1限值标准后,排入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后续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槽脚酸碱废液及车间单独处理的含镍废水污泥属危险废物,须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综合废水产生的污泥经危险废物毒性鉴别后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设计、施工。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项目建成后,必须经危险废物技术鉴别并通过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2015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