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兴船舶运输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东莞市中兴船舶运输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7日至9月1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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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东莞市中兴船舶运输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建设项目 | 东莞市中兴船舶运输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基塘村委会白沙村马坑岗(土名)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0平方米,是租用已建成的建筑物,包括一栋办公楼的第一层及装卸、储存场所。项目主要从事矿渣微粉的储存、中转,最大储存量1000吨,年中转量约10万吨。项目员工3人,在不厂内住宿,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 1、员工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适用范围“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塱东涌,最后汇入大棉涌。2、卸粉粉尘及筒仓呼吸效应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对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GB22337-2008)中3类标准要求。4、收集的粉尘重新储存到筒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