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明区2014年8月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告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4〕36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明区
2014年8月份政府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告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规定,经区公安消防大队排查上报,确定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喜多多百货商场、佛山市高明杨和镇客利隆超市为我区2014年8月份区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将该2家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通告如下:
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喜多多百货商场
(一)火灾隐患情况。
1.该商场所在建筑防火间距被占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2.1条之规定;
2.商场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能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17条之规定;
3.未设置室内消火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二)整改措施。
1.对被占用一侧墙体进行封堵;
2.增设一个安全出口;
3.设置室内消火栓。
(三)整改期限:2014年11月12日止。
二、佛山市高明杨和镇客利隆超市
(一)火灾隐患情况。
1.建筑防火间距被占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2.1条之规定;
2.商场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能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17条之规定;
3.未设置室内消火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二)整改措施。
1.对被占用一侧墙体进行封堵;
2.增设一个安全出口;
3.设置室内消火栓。
(三)整改期限:2014年11月12日止。
请区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以上通告情况,层层落实责任,***督办,并请社会各界强化监督,确保消防隐患整改到位及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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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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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 2014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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