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瑞强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明发[2007] 15号
关于梁瑞强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瑞强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协助区长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和改革(粮食)、统计、物价、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金融、行政执法、武装、人防、外事侨务(侨联)、信访工作;协管财政(公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审计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分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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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2007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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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