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22〕4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22〕4号
梁志华、王山、寿鸣:
你方名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和片区长腰岗(证载地址为高明市人和镇长腰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明国用(2000)字第172、173、17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2199.63平方米,合共6598.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经核查,该宗地原建有临时建筑,现已拆除,已构成土地闲置。
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20年3月17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0〕0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所在片区邻近工业用地已建成多年,不存在其他因素影响正常开发建设,应属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曾瑞祈,联系电话:0757-8828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