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1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405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11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北、祥福路以西GM-F-07-05-02-20-3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4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北、祥福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2592.65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75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6〕0115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1月28日
***:
(2016)0115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北、祥福路以西GM-F-07-05-02-20-3地块.png
***:
(2016)0115高明区荷城街道丹霞路以北、祥福路以西GM-F-07-05-02-20-3地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