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化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车间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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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装置验收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电:88988669,联系人:罗***,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地址 | 主营范围 | 三同时内容 | 验收公示 日期 |
佛山市国化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车间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工程项目
| 佛环函[2009]665号 | 2009.11.11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南侧 | 合成材 料制造 |
废气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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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9:23: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