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医保基金安全管理专题会议
6月3日,市劳动保障局在劳动保障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医保基金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主任、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就业专项资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企业年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5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做好自查工作,查漏补缺,迎接此次检查。针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这次检查工作,市劳动保障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会议对迎接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柳思青对此次检查涉及的各经办机构提出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搞好自查,迎接检查”的具体要求。
会议首先通报了前段时间定点医疗机构事业性收费检查的情况,并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学习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社发〔2010〕35号文件后,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项祖祥就如何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明确此次检查工作的意义。这次检查是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确保中央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二是要明确此次检查工作的内容。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分别对照文件要求在医保资金使用“六个是否”上进行查漏补缺。三是要明确此次检查工作的责任。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分管领导和各零售药店负责人作为迎接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专班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严格自查。凡是在这次检查中,被查出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协议取消其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