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桂城街道越秀星汇瀚府等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通报
通报2021083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越秀星汇瀚府等项目现场扬尘污染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7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到越秀星汇瀚府1-9座、小学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轻度防范预警管控期间,区环委办检查出入口保洁较差,道路有遗洒;2.施工作业期间,喷淋未开启,雾炮机未开启;3.工地周边卫生环境较差。
(二)7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检查越秀星汇瀚府18-23栋项目现场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场内道路干燥未及时洒水湿润,存在扬尘隐患;2.场内建筑材料、垃圾乱堆放;3.工地围挡高度不符合要求(主干道2.5米),且没有设置防溢底座;4.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员(汪仁仁、陈峰、金玉贞)均不在岗。
(三)7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检查佰围商业中心(二期)项目现场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轻度污染管控期间,道路未全面保持湿润,车辆行驶时尘土飞扬;2.管控期间未全面开启喷淋系统;3.防尘覆盖网规格不符合要求;4.散装水泥搅拌区未密闭处理,作业时粉尘飞扬;5.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检测不合格,硫含量数值超标。
二、处理措施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工地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诚信扣分处理(详见***)。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工地现场必须做到百分百围蔽;围挡下部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上部设置喷淋系统。非施工作业区域的裸土、砂石百分百覆盖。作业区域须洒水保湿,防止扬尘。主要车行通道须硬底化,未能硬底化的须洒水保湿;加强车行通道的洒水降尘措施。对出场车辆须对车轮、车身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长期闲置的地块须进行绿化。严控现场切割作业,因工艺等特殊情况需现场切割作业的,必须在指定的相对封闭的加工区间进行切割,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墙体开槽及石材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湿法作业,切实做好高空扬尘防控工作。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录入到《佛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数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并安排专人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和退场的信息录入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单据。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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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规定,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区级每次扣5分;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园林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不在岗,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每人次扣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