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隐瞒行踪狮山一家6口被警示隔离
疫情严峻,仍有人顶风违法!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做一个负责任的守法公民,才能确保战“疫”顺利进行!
案例警示:刻意隐瞒行踪,狮山一家6口被警示隔离
2月8日上午9时许,狮山镇罗村派出所接群众报称,狮山罗村一小区内,有市民隐瞒其从疫情发生地归来的情况,且没有实行居家隔离。
接报后,民警联同卫生防疫部门、社区工作人员迅速来到该小区,找到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经查,市民汪某1月21日从狮山罗村前往疫情发生地,并于1月25日返回,同行人员有6人。回到当地后,面对社区的核查情况,市民汪某仅谎称其中仅4人前往过疫情发生地,隐瞒了其父母2人也去过疫情发生地的情况。且汪某4人居家隔离期间,其父母曾多次外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警方随即对汪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汪某及其家人自行在家做好隔离措施。
刻意隐瞒、不配合居家隔离,承担什么责任?
最新!狮山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违反居家隔离措施应负法律责任告知书》,对违反隔离规定的隔离者,将采取以下措施:
违反居家隔离措施应负法律责任告知书
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1月23日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的传染病。“居家隔离”是隔离的一种方式,时间为14天。在居家隔离期间,隔离者不得外出,不得与外人接触,并每天测体温两次,报告所在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违反隔离规定的隔离者,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第一次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措施的,予以警告并重新计算隔离时间,公安部门进行训诫处理;
(二)对第二次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措施的,将由公安部门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集中隔离期满后,将采取治安拘留15天。
(三)对于那些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要追究刑事责任;
“居家隔离”绝不仅仅是医学问题,同时也是法律问题。“居家隔离”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温馨提示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南海区疫情防控2号公告规定,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南海或途经疫情发生地回乡的南海市民,要在返回南海的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社区、单位(企业)报备,自行做好行程记录(记录详细到地点、时间、车次、搭乘的其他通勤工具、是否有聚餐或聚集情况等),每日做好自我体温检测,从抵达南海之日起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
为切实打赢防控阻击战,南海公安将重拳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广大市民发现有关线索的,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通讯员肖跃斌、佛山发布、佛山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