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及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南建设函〔2018〕679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高处坠落及触电安全事故频发,涉及建筑施工、公共电力设施维护等多个领域,为强化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根据《佛山市住建系统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整治方案》(佛建管函〔2018〕599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函〔2018〕***5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77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加强我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务必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及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及触电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
二、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力度,尤其对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及施工用电违规操作的行为要花大力气进行整改及教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和制定有针对性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或措施;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钢结构屋面施工、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等防护;施工现场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救援演练;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针对汛期特点提前采取用电保护应对措施;施工现场日常用电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工地办公板房、工人宿舍是否存在乱搭乱拉电线、不规范使用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等现象。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镇(街道)、区监督站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监管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及施工用电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做好闭环管理,对未按期落实整改或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要上报我局,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我局将结合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行动,对各项目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及镇(街道)、区监督站履责情况进行督查。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年9月5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6339***2)
南建设函〔2018〕679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及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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