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告
南三改征告〔2018〕2 号
根据粤府土审(06)〔2018〕1号文(***)的精神,现将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18〕1号)
三、批准时间:2018年6月7日
四、土地位置: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桥头围”、旧工业区“勿什围”地段
五、土地面积:9.7194公顷
六、公告期限:2018年 7 月3 日至2018年 7 月9 日(七天)。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6)〔2018〕1号)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土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18〕1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 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