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物华路北侧华宝路东侧地块保利华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物华路北侧、华宝路东侧地块保利华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7日至4月1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308、309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503098 传 真:0757-82109216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禅城区物华路北侧、华宝路东侧地块保利华苑项目佛山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物华路北侧、华宝路东侧地块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0266.8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8261.21m2,计容建筑面积为45697.53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5696.32m2。项目主要建设1栋18层高的办公楼配套裙楼商业(自编1#)、3栋18层高的住宅楼(自编2#~4#)及2层地下室,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公共配电房、门卫及首层设备用房等。(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经处理后排入九江基涌,最终汇入佛山水道。由于本项目排放污水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且排污量相对较小,并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备用发电机:建设单位拟将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内置烟道引至2#住宅楼屋面高空排放,外排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2)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地下车库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排风口经百叶窗外排,对周边的影响不大。采取上述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3)居民厨房油烟经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内置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楼顶天面高空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按照报告中所提出要求,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加强管理,增加绿化面积。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中所提出要求,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加强管理,增加绿化面积,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并加强对商业区管理,同时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工作,禁止喧哗,加强对项目内的交通管理,确保项目内交通通畅和保持安静。经以上治理措施后,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值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投入使用后,固废的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各进驻单位统一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时间收集外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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