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耀要善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10月17日上午,省纪委在珠海召开全省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情况,介绍推广珠海、惠州、肇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主持会议并作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王衍诗进行总结部署。
黄先耀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两个责任”是处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体之中,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其中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牛鼻子”,监督责任是保障。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健全和落实制度、从严管理干部、选好用好干部、支持纪委履责等五个方面。监督责任主要是监督执纪问责,只有通过执纪问责才把监督落到实处。要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从严问责,解决主体责任是干什么、怎么干、不干怎么办的问题。
黄先耀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是党章赋予纪委(纪检组)的重要职责,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做好“推动”这篇文章,关键是在于找到一条既立足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能有效促进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新路子。要坚持从严问责,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好问责这把利剑,有案必查、失责必问,只有通过执纪问责才能强化监督,离开执纪问责监督就成为空话。要把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新要求,把运用好党内监督措施作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衡量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指标,在拓展领域、创新方法上取得新突破。
会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肯定了珠海、惠州、肇庆等市的探索。珠海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即时告之主体责任是什么,履行责任该干什么,不履行责任后果是什么,使主体责任一目了然。系统具有智能定制任务、在线量化评估、自动提醒预警等功能,初步构建起“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的信息化监督体系。系统的运行,有效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不会抓、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会议要求各市纪委和省直部门要借鉴珠海等市的做法,尽快完成评估系统指标体系设计,尽早建成和启用主体责任评估系统。
珠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分管领导,各地级以上市纪委书记、省纪委各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省、市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