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日召开
(记者 武健 通讯员 任海彬)11月4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国江主持会议,副主任孔祥友、冯秋梅、戎志学、尹全峰、周世伟、李俊良,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议题所涉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确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1月5日召开,建议议题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路建设与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和食品安全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评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督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办理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相关决定(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了政法工委关于市区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了城建工委关于我市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 (下转第二版)
(不另段)讨论了农经工委关于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情况的调查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了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了选任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督查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办理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草案)及说明;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告。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