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加强环保执法——前10月罚款528万元跨界联合执法区域将扩大
南方日报记者近日从三水区环境保护局获悉,今年1—10月,三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5111人次,现场检查企业5337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9宗,罚款金额528.1万元,责令整改83宗,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关闭企业165家(含流域整治关闭的污染企业92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宗,判决4宗,追究刑事责任9人。受理环境投诉案件433宗,基本上得到有效处理。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水环保压力仍然巨大,明年环保局将继续保持高频次、高强度的环保执法力度,重点防范环保风险,重点监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积极处置环保投诉问题,着力***环保热点难点,并做好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服务。
1.跨区执法日趋常态化
10月29日,四会市环保局组织南江工业园内10余家玻璃、陶瓷等重点涉废气排放企业的负责人到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园佛山市三水华兴玻璃有限公司,交流学习废气污染整治工作经验,两地环保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在现场开展经验交流。
在此前一个月,实质性的联合执法也已展开。9月,三水区环保局和四会市环保局开展为期三天的深夜跨界执法,对三水区的西南河口、金本片区以及四会市南江工业园内的重点企业进行跨界联合执法。这也是三水、四会环保部门首次开展“零点行动”。此次“零点行动”的开展时间为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3时,两地环保局派出执法人员近200人次,共计检查企业61厂次,重点检查了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以及车间道路、原料仓的防尘措施等。其中对5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对18家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3家企业当场责令停止排污或停产整治。
跨区域联合执法,是在跨界治污领域的新尝试。2015年7月14日,三水区和四会市两地环保、交通、公路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达成共识:加强两地合作,逐步建立起跨界联合治污的长效机制。环保局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过去三水和四会两地的合作,大多只是集中在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上,而环保执法工作是个长线工程,“联席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探讨两地如何实现在日常治污方面,构建两地的跨界合作长效机制”。
据了解,为了加大跨界联合执法的力度,对四会、高要、南海、清远等跨界区域内的排污企业加强巡查和监管,提高企业的守法自觉性,三水和上述地区都有合作执法的计划,目前以四会市为主。目前两地环保、交通、公路等部门已建立了跨界联动工作机制。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两地环保部门共跨界检查320厂次,出动700多人次,行政处罚8宗,行政命令停产3家,行政拘留4人,暂时应急停产25家,限期整治18家。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潘永坤表示,自从形成常态化的联动工作机制以来,在违法行为查处、污染治理、突发事件处置、扬尘防治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强化跨界合作,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2.新环保法成执法杀手锏
“今年是佛山市环保法治年,执法力度和要求可谓空前。”潘永坤表示,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给环保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直接体现在环保局的执法工作当中。
环保部长陈吉宁上任之初即提出,过去环保执法过松过软,今后要把这个常态翻过来,要让守法成为常态。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环保部门缺乏强硬执法手段,执法措施有限,主要是靠现场检查、责令停产、进行罚款,但是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不能直接强制关停污染企业,也不能扣押、查封排污设备,更不能实施按日计罚;甚至开出的罚单,也因为环保部门自身没有强制执法权,还得申请法院等机构执行。“甚至时常会有这样的极端情况,我们耗费大量人力、时间查处一家擅自闲置治理设施的企业,最终处罚费用远不及它违规节省下的成本。”相关执法人员颇感无奈。
而根据三水区环保局近日通报的数据,今年1—10月,环保局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5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5337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9宗,罚款金额528.1万元,责令整改83宗,依法责令停产停业165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宗,判决4宗,追究刑事责任9人。
探究自去年延续至今的环保执法高压态势以及执法数据上的明显增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将其归结为工作机制上的创新与新《环保法》带来的法律层面的有力支撑,具体表现为自年初延续至今的各种专项行动,以及在这类行动中环保部门执法手段的强化与多样化。
“今年三水环保执法压力很大,执法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潘永坤表示,今年三水克服人员不足等困难,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执法强度。采取市、区、镇三级联动和部门联动机制,邀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三水指导执法,区局与镇街环保局联动执法更是实现了常态化,今年以来几乎每周一次。在去年首创环保警察之后,三水环保部门与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动执法。针对一些重大的执法行动,镇街还会动员公安、城管、维稳等部门联合执法。
“另一个创新执法就是攻坚克难,区域性执法。到目前为止共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大行动9次。”潘永坤表示,对于环保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一个,彻底消灭污染源。
据潘永坤介绍,今年以来,三水区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污染整治专项,并对环保执法模式进行创新。从强调“同一时间、空间分散”到“同一空间、时间持续”,从注重大企业整治到兼顾中小企业整顿,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的每家企业进行“包抄”摸排,突击查处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基层执法人员力量相对薄弱这一客观事实,还采用先进技术以弥补人员不足。在重点企业安装废水、废气等在线监控系统,24小时实时了解企业排污情况,防止企业偷排或闲置治理设施的情况;近段时间,该局还采用无人机执法,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污染源侦查,提高环保执法工作效率。同时明确污染源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
3.跨界联合执法频次将增加
对于三水目前的环保工作,潘永坤坦言压力很大。“明年我们将创新方法,一手抓铁腕执法,一手抓企业环境管理,在打击违法排污方面绝不手软,同时引导企业提高守法意识。”据介绍,三水还将重点防范环保风险,重点监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并重点做好环保投诉问题,***环保热点、难点问题。
据环保局透露,跨界治污今年开局良好,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执法区域。在目前建立的《三水—四会跨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今后环保部门将扩大跨界联合执法区域,逐步扩展与清远、高要、南海、花都等环保部门的联合执法,使联合执法常态化,增加跨界联合执法的频次,对跨界区域内的排污企业加强巡查和监管,提高企业的守法自觉性。
此外按照计划要求,三水区2015年需要完成首批14个试点村(居)的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共计村级工业企业465家。截至10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并对52家清理淘汰类企业依法进行关停处理。
对于村级工业园整治,在厉行执法的同时,潘永坤强调,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得以“扩权”,但未来将做到执法与防范监管手段并举,杜绝“以罚代管”。
目前,三水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类企业中,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环境风险高的企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或限期整改,而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政策,污染物治理设施相对完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已纳入村级网格化管理,并逐步完善村级企业的“一企一档”工作,建立日常监管体系,落实网格整治责任。
除上述执法监管外,潘永坤还指出,以环境投诉为切入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也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对群众投诉问题进行处置时,要站在投诉人的角度来处理问题”。
今年环保局受理环境投诉案件433宗次,基本已得到有效处理。目前环保局也在扩展市民投诉渠道,三水区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已经成立,此外在以往各级镇街反映、佛山市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外,环保局的官方微信渠道也逐渐成熟,已有多起市民投诉成功案例。
■声音
一线环保人:权力大了责任更沉了
从近两年三水区环保部门公布的执法数据可以看出,环保部门的执法强度一直在提升。与之相应,环保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也在加强。这种要求的提高,首先反映在他们的工作强度上,而对他们在执法工作中的专业素质要求,也更进一步。
“第三季度每个星期我们都有夜间执法,可以想见一线执法人员工作压力有多大。”潘永坤表示,之所以将行动安排在深夜和凌晨时段,一方面是针对这一时段空气质量较白天差的现状,另一方面则是实现执法灵活化,避免企业深夜偷排。
此外,新《环保法》也对一线环保人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不牢,执法工作开展就会出现问题”。
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环保执法没有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的权力。行政执法流程非常漫长:接到举报后先去查实,下发“事先告知书”;7天后,下发“处罚决定书”;再过30天,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个过程中,经常引发公众误解,认为举报后很长时间,工厂依然在冒黑烟排污水。
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后,环保执法程序更趋简化,可以查封、扣押,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权力更大了,但责任也更大了,对办案人员素质要求也更高了。
事实上,这也反映出一直以来基层环保部门面临的一个尴尬问题——在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更多权限也提出更多要求之际,基层人力不足,执法工作该如何展开?
和很多部门一样,环保部门中央和省级机构力量较为强大,在人才、资金上优势明显,也更为专业化。相比之下,市、县一级环保部门的力量明显要单薄得多。而在镇街一级,甚至存在环保人员兼职多部门工作的情况。而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区县、乡镇及街道一级的环境执法力量是对企业进行环境指导和环境执法的主力军。此外,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相关人员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就有一线的环保人感叹:“权力大了,但责任也更沉了”。
对此,三水区环保局采取了应对措施。“如果只依靠我们部门的执法力量,按照目前的执法强度,确实有些薄弱。”副局长张伟杰表示,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今年三水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很多都实行了区镇联动,并发动了多个部门协作,应对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
此外,在对2016年的规划中,也特意提出“争取执法队伍建设和场所建设早日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议增加区、镇(街)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制,加快和完善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刊载于南方日报·三水视窗 2015年11月25日 AⅢ04版,撰文:王文秋、孔丽丽,通讯员:薛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