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四领域获石油价格补贴69万元
为确保石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西宁市根据国家及省上有关要求,对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及出租车行业下达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69万元,目前补贴资金已通过直接拨款和授权支付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三县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
此次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标准是:对国有林场平均每万亩管护面积补助160元;对城市公交行业的公交车辆每标台补助153***元(7米为1标台);对农村客运行业的客运车辆,每个座位补助356元;出租车每辆补助4092元。在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0年度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69.00万元后,我市财政及时、足额下达补贴资金,国有林业10万元、城市公交企业3771万元、农村客运经营者211万元、出租车2477万元,目前已全部下达拨付。由于补贴资金兑现涉及广大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市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精心组织,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每个受益者手中,确保国家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执行。